日常生活中,恰恰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映出来的“异源文化”差异,成为夫妻关系中最难逾越的一道心理鸿沟,妨碍着双方最终的接纳、亲近、融洽。
眼下,在日趋增多的婚姻危机和家庭解体事件中,“感情不和”、“性格不合”、“缺少共同语言”、“性生活失谐”等等,经常成为当事者挂在嘴边的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中潜在的“异源文化”冲突,不是被表面现象掩盖着,就是被当事者忽视了。其实,择偶成婚、建立与维系家庭,是人类文明社会中特有的重要文化现象,“文化同源”的规律顽强地左右着婚姻的成败。 休 闲 宝 贝 网
一对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夫妻去办理协议离婚,双方陈述的离婚理由都很简单: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相差太远,谁也改变不了谁。妻子流露出这样的委屈:自从怀孕以来,婆家没提供过一顿可口的饭菜。直到“亲家母”上门破口大骂:“我家的掌上明珠,就值你家这顿猪狗食?你家还想让她生儿子续香火吗?”身为教授和律师的公公婆婆也不无委屈啊:老两口自己经常忙得顾不上正常吃饭,见儿媳回来赶忙送上罐头、熟肉什么的。丈夫也有一番“对等”的苦衷:周末陪妻子回娘家,哥儿们又是猜拳劝酒,又是云山雾罩地胡侃,颇令这位谦谦君子反感。用他的话说,这种“小市民习气”令他无法忍受。
本来嘛,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和生活境遇的两个人,到了二三十岁时,各自带着自幼在家庭里业已形成的一些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凑到一起,谁能改变谁呢?谁又能改变谁的家庭呢?双方后来的教育环境或社会经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家庭熏陶的积淀,但要根本磨灭家庭文化背景在二三十年的岁月中给个人留下的烙印,几乎是妄想。
在这里,我们强调“文化同源”或称文化上的“门当户对”,是想区别于传统社会按政治等级和经济贫富而划分的“门户”。家庭文化氛围的耳濡目染,父母生活方式及文化资源的代际传递,却多半不以政治地位或经济条件为转移。文化素质是天长日久的文明教养的结晶。一个人的文明教养,首先是在其成长的微观环境即家庭中接受的,其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具有潜移默化的深远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选择配偶时应当重视文化上“门当户对”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