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指南 母女之间的“君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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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31 18:48:58
民意焦点<<<
王婧是一名来自南京林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大三学生,她是个很独立的女孩。从小时候起,母亲就对她“郑重声明”:对她的抚养到18岁为止,其后的生活、学习等一切费用都需自理。王婧的母亲“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向父母借款。在上大学前,王婧给母亲写了一张“借条”,申明向妈妈借款5万元,作为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之用,并写明了还款的期限。为了履行承诺,王婧在刚进大学时,重新拾起了自己的剪纸“手艺”,精美的剪纸作品创作出来了,怎么出售呢?王婧跑了好几家工艺美术品商店,终于有一家同意帮她代售,条件是抽取一定费用。大一上学期,王婧凭着这些精美的剪纸,基本解决了自己的生活费。从那之后,王婧更加坚定了要靠自己的能力赚取生活费的决心,而她的收入来源也更加多元化,学校的团委秘书、家教、促销、传菜员,众多的工作不仅让她养活了自己,也让她得到了磨砺。从那以后,王婧再没有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她真正实现了自己的承诺。
民意顾问<<<
大学生能在求学期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家庭的负担实在是难能可贵,特别是现在的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能有独立自主的意识值得肯定与提倡。近年来,社会对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一直表示怀疑,这正好可以堵住流言者的嘴。进入80年代后,独生子女的数量显著提高,古板老式的教育制度使得许多独生子女在遇到问题时不会为他人着想,只顾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由于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不少家庭改变了教育方法,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效。我认为既然大学生有独立的意识和要求,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学校和社会应该大力支持。学校和社会完全可以多提供一些岗位供学生选择,让学生通过合法的劳动减轻家庭负担,甚至可以帮助贫困的同学贴补家用。大学生与家长签的借条实际上反映出了学生自主,自立的意识,值得鼓励。学生在社会上做一些兼职,或者在学校工作并不能说是完全进入了社会,只能说是刚刚开始接触社会,参与了一些适合他们能力的社会竞争。这个社会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我认为在学生找工作的过程中,老师和教导员应该给予一定的引导和指导,也可以教给他们一些待人接物的经验,防止他们上当受骗。我们经常可以从报纸上看到大学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白白浪费了一个人才,太可惜了。最后,我想给找工作的大学生们提供一点建议。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和了解雇佣方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多倾听他们的意见。还有就是找工作一定要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吻合,并且要在自己的工作能力范围之类。出了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江南时报民意顾问、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芯蕊休 闲 宝 贝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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