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问题 事业机关工作人员,如果生二胎,是否会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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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1 04: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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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是这样规定的,可参考!
对超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除交纳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外,在受罚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职工不得提干、提职、晋升、晋级、评模、评奖,不得增加住房面积。同时还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其怀孕期间、分娩时的一切医药费和其他费用自理。产后休息不发工资。
(二)暂时无职业的城镇居民,不得招为工人或干部,不得享受各种社会福利待遇。
(三)农业或不脱产的农村干部不得评模和享受救济,不得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得招为干部、工人。被招用的,应予辞退。超生子女户不再增加口粮田,不批给宅基地,农村干部超计划生育的应予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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