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的子豪,本来一直很“乖”,然而,有一天,姥姥忽然发现,自己的乖外孙开始不听话了。凡事他都有自己的“主意”,你要他往东,他偏要到西,有时甚至故意和你对着干。甜甜妈妈曾告诉我:给孩子洗手、洗脸时,如果他不要洗,你就洗不成,硬给洗,他就咬自己的手;去姥姥家,由于下雨地上泥泞,下车抱他进院子,不干,都抱到家了,非要下地自己走回街门口,上台阶、迈门坎,踩着泥水一步步走进来才算完事;东西掉在地上,他要自己捡,妈妈就不许动;要妈妈捡,爸爸别帮忙,否则扔回地上重捡回来。对于这样一个任性的孩子,有时气得我真想打他。…… ——摘自《成长岁月:婴儿跟踪手记》
出现抗拒行为,表明孩子已进入心理发展的第一“反抗期”。一般认为,第一反抗期是从3岁开始的,然而,根据我们的研究,实际上,从1岁半左右到2岁时就开始产生并发展了。中国的古话“三岁看大”,其实指的是虚岁,也就是实足年龄2岁左右。这时的婴儿开始使用“我”这个代词,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具有影响周围的人和环境的力量——这是心理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开始意识到“自我”的孩子,其心灵深处有着十分珍贵的东西,他希望能够“当家作主”,希望自己的行为得到认同,希望自己独立的探索活动不受到限制或干涉,如果受到干涉,他就会寻求自我保护或“反抗”,尽管他还没有能力区别正误以及什么是危险的活动。因此,将心理“反抗期”说成“自立期”或“自强期”,也许更为恰当。休 闲宝 贝 网
对待已能满屋乱跑、到处“探险”的孩子,许多年轻父母的本能反应就是保护或限制,有时甚至大声训斥或“武力”征服,殊不知,这对孩子那稚嫩而又十分敏感的心灵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因为“不许动”就等于“不许学”,而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就等于向孩子传递这样一种信息:你不行,你不被我们这个世界所接受。难怪这个阶段的许多婴儿尽管还不会说什么话,但常常把“不”作为自己最心爱的词,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存在、被尊重的需要以及学习、探索的机会与权利。
值得指出的是,对孩子反复限制、干涉的典型结果不外乎两种:一种可能是造就了一个没有自尊、唯唯诺诺的人;另一种便是具有强烈的反抗心理以致最终发展成反社会行为的人。这两种人都不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人格,都不能很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激烈竞争。因此,婴儿心理发展的第一“自强期”,的确是心理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口,是塑造健康人格的敏感期或关键期。
那么,怎样与处在“自强期”的婴儿心灵沟通呢?下面一些做法,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1、合理满足法:对孩子合理的需求,尤其是学习、探索环境的欲望要给予充分地满足。一方面,你应当重新检查一下房间的安全情况,以排除任何导致危险的隐患。有些东西如刀、药品等,与其大喝一声“不许动”,不如让孩子看不见;另一方面,你可以在室内外给孩子创设各种相对固定的小“功能角”。如茶几上的积木、拼插玩具等组成的“巧手角”;一些图书、画报、录音机构成的“阅读角”;画报、纸笔构成的“图画角”;一套大小、质地不同的球和一个简易的篮球架就成了“运动角”等等。不要刻意教给孩子什么,而是要为孩子创造一个富有探索性的学习空间。
2、转移注意法:对待孩子不合理的要求或有危险的活动,应当尽量避免正面冲突,可适当采取转移注意的办法进行软处理。如打开电视机看一些有趣的节目,煞有介事地和布娃娃说话,给他最喜欢的一件玩具,或者干脆带孩子离开当时的环境等等。当然对于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你可以故意让他赢上一、二个回合以满足他“当家作主”的愿望。
3、故意冷淡法:有时孩子会故意做一些恶作剧,以观察你的“有趣”反应。如你不让他打开电冰箱,他就故意当着你的面把冰箱打开,然后等着你发作,他好看“热闹”。这时,你应当故意装作看不见,当他讨个没趣后,就会停止这种恶作剧。
4、后果处罚法:运用孩子行为后果本身,自然而然地惩罚他的行为,如他非要去摸热水瓶。你不妨把瓶塞打开,抓住他的手放在热气上,当他感到烫时,就再也不会要热水瓶了。
5、适当说“不”法:上述一些方法并不等于可以让孩子为所欲为。在某些情况下,适当地说“不”,体现你坚定的态度和意志,向他提供学习服从的机会,因为学会服从也是一种能力。当然在你做出行还是不行的决定之前,要充分考虑到他的心理承受能力。(程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