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2004年12月6日
采访对象: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程方平休 闲宝 贝 网
采访对象简介:程方平,男,48岁,教育学博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从事过比较教育、教师问题、教育管理等多项研究。著有《新师说》、《中国教育史》(合著)、《中国教育制度沿革》(合著)等书10余种,主编有《发达国家教育管理制度》、《国外教师问题研究》、《20世纪外国教育名著译丛》等书20余种,撰写论文译文百余篇。
幼儿安全问题访谈
记者:程主任,近期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幼儿安全事故,北京、河南、江苏的几起特大事故更是令人痛心,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近来也召开多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幼儿安全整治,一时间幼儿安全问题成为全国人民广泛关注的焦点。那么,这种现象是不是意味着现在的幼儿安全问题比以前更加严重,更加糟糕了呢?
程主任:我不这么看。幼儿安全应该是个永恒的话题,只要有幼儿,家庭、学校、社会就都会面临着幼儿安全问题,如何保障幼儿安全永远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幼儿安全保障方面比以前肯定是取得了巨大进步。只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教育、对幼儿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社会媒体关注和报道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这就给人们造成了问题愈发严重的表面现象,实际这些问题以前也是存在的,只是那时人们关注重视的程度不够。另外,随着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发展,人们享受服务的意识越来越强,尽管民办园在幼儿安全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家长们爱子心切,对民办园的要求随之也越来越高。可以这么说,现在幼儿安全问题不是更突出,而是更凸现,从本质上说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社会关注越多,越能促使我们的工作发展和优化。
记者:面对一些幼儿安全事故,我们政府和民办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予以防范呢?
程主任:防范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明确事故的责任划分。政府和民办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法律层面上规范幼儿安全细节保障和事故处理的原则。在过去,人们总是把幼儿安全的主要责任归结给幼儿园,实际上,幼儿园并不是孩子唯一的、完全的监护人,一些幼儿事故是在幼儿园之外发生的,幼儿园只是临时的、部分的责任人,家庭、社区同样也应对幼儿的安全负起责任。在外国,幼儿安全的责任和风险是由整个社会来共同负担的。学校给孩子买保险,社会上有各种爱心基金、儿童发展保护基金,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园在幼儿安全方面的压力。不过在幼儿园里,幼儿的安全还是跟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紧密联系的。幼儿园应该制定详细的关于幼儿健康、保健、卫生安全等制度,与每位教职工签订相关的安全责任书,通过各种学习教育加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经常检修教学玩具和活动设备,在室内环境创设、物品摆放上也要考虑到孩子弱小的特点,比如桌椅边的棱角、楼梯倾斜度和栏杆高度、各种物体的粗糙度等,从这些细节上保障幼儿安全。再有就是,幼儿园可以通过各种有趣的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教会他们自我保护的一般方法。这是一种生存本能的传授,对于孩子长远的安全保障是有积极作用的。
另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的观念也得逐渐转变到孩子心理健康层面上来。孩子身体安全只是浅层次的、表面的、可以直观的安全,而幼儿的心理安全则是深层次的、细腻的、不易被发觉的安全问题,恰恰是这种安全经常被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忽视,而这种内在的安全却可能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
记者:有的幼儿园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尽量减少孩子的戏耍游戏和室外活动,还教育孩子不要乱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等等,这些做法你是怎样看待的?
程主任:对,目前部分幼儿园确实存在这种消极回避的态度和做法。我在有一期《实话实说》中也曾和主持人、部分教师聊到这个话题。我认为,通过减少幼儿必要的体育运动、郊游活动来保障“安全”的做法是消极有害的,最终也保障不了孩子的安全。这种做法牺牲了孩子探索自然、见识社会、人际沟通等方面能力的培养,使孩子失去了各种锻炼成长的宝贵机会,实际上这是剥夺了孩子正常生长权利的做法,也使孩子掌握自我保护的能力受到了局限。幼儿从小在一种热闹、“复杂”、艰苦,甚至危险的环境中成长是有利于孩子各种健全人格的培养的。比如日本就很注重对小孩子意志和毅力的培养,幼儿园经常开展各种户外郊游、野外生存活动。这种从小进行的艰苦训练,使得日本年青人在身体素质和精神品质等多方面的整体状况要优于我们国内年青人,这在一些中日夏令营活动中早就有过一些体现了。
总之,幼儿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细琐、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它的产生和其群体自身特性有密切关系,同时也跟我们的幼儿教学和管理相关。幼儿安全问题的解决主要在于防范,幼儿园自身要加强管理、做好各种安全保育工作;同时家长也要理解、认同并配合幼儿园的工作,社会舆论和媒体对此要进行积极的宣传配合。
幼儿园转制应该慎行
程主任: 自全国教育机构转制改革以来,各地幼儿园的“转制”风行一时。近来,在北京的幼儿园中,民办教育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相关的转制问题一时间在北京教育部门和学术研究界也引起争论。我个人认为,转制幼儿园是“第三者”,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都存在部分消极影响,其本身在办学和接受管理方面也经常面临尴尬的局面。幼儿园转制后,一般是既享有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待遇,如公共财产和原有品牌的继承,教师类事业编制、政府贷款和政策偏向等;同时也享受着民办学校的优惠,如在放开招生、自行收费、办学自主等方面,这种占有两方面好处的做法,导致教育产生了新的不公平,这对公私立双方都起到一定的消极影响作用。转制学校是我国特有的学校类型,外国就没有,像日本学校公私分野就很分明,幼儿园大多数是全私立的,国立的和地方政府所办的幼儿园加起来不到私立幼儿园的一半。转制幼儿园的大量出现,反映着我们国内部分人还没有从根本上把民办学校看成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竭力地去寻求着公办和民办之外的第三种办学类型,这种做法我不太认同。目前,我国民办幼教事业还在探索中发展,对幼儿园进行各种体制改革的探索是好的,但是我们探索的途径和方式是多样的,不必都一窝蜂的走转制这一条路子。我认为在现阶段,幼儿园转制一定要慎重,要在法律规范下操作,通过法律方面责-权-利的对应划分,来兼顾双方的权益平衡,做到教育公平。
城市流动子女问题不容忽视
程主任: 城市流动子女的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是比较突出的,近十多年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情况大有改观。如今,这个问题出现了新的苗头,那就是流动孩子的年龄越来越小,在有些地方的街道流动着的竟是大群大群的婴幼儿,这个问题叫人感到忧虑。那些城市流动的婴幼儿大多是农村和外地务工人员随身带过来的,他们经常是夫妻俩人同时出外打工,为了方便孩子也就带在身边。这类外来婴幼儿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流动性大,随着父母工作的变换经常四处迁移;一个是受保护程度低,他们父母收入水平较低、又是外来人口,导致孩子在户口、抚养、社保、教育等各方面享受不到本地同龄幼儿的应有待遇。在许多南方城市,很多婴幼儿被父母随便搁置在出租房里,或者交给老乡、邻居代为照看,生长环境相当恶劣。城市流动婴幼儿的大量存在,给当地城市带来一系列问题,也给诸多违法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也给那些务工人员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最主要的是,这些幼儿缺乏基本的生存环境,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对孩子一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城市流动子女问题,我们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政府在加强城市治安的同时,可以提倡社区、街道大力举办各种简单灵活、收费低廉的托儿所、保育园,将周边流动零散的婴幼儿集中起来进行看养和教育。妇联、工会、民政、社区、文化团体、企业、物业部门等各种社会力量也都可以参与进来,举办各种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的小型托幼园所。对这些民办园,政府在政策、场地、人员、协管等方面应该予以大力支持和特别照顾。
正确对待民办园的盈利问题
程主任:要正确看待民办园所得的“盈利”,首先就要对“盈利”的概念有个正确的理解。传统意义上我们所说的盈利是指成本核算之后的结余,这是工厂企业通行的算法。然而,我们民办幼儿园是教育机构,并不是企业,不能这么照搬类推。我们民办幼儿园完全是自筹经费、自负盈亏,而且要办一个好的幼儿园,前期的经费投入是相当大的。所以民办幼儿园要生存、要发展,收取费用、留下结余是必要的。关键问题是看这个扣除成本后结余的部分是用来做什么。如果用来投入再发展,用于扩大规模、更新设备、师资培训、教学科研、设施维护等方面,则是必要的,应当受到肯定和保护。这种性质的盈利有利于孩子的培养,有利于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应该提倡和鼓励;但如果一心本着办学赚钱为目的,将所得结余用于个人生活的提高,用于物质享受,而忽视幼儿园的持续发展,无视孩子的健康成长,完全忽视教育的公益性,则是极其错误的,也是不可能持久的。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政府的财政评估、教育监督进行必要的监管,也可以发挥妇联组织、儿童保护机构的作用。当然,我们的家长对此也有知晓权和监督权。
对幼儿课改的建议
程主任:随着基础教育课程8次改革的深入,幼儿课程改革也在不断地摸索和发展,现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就已经朝着日趋合理和完善的方向发展了。
在此有两个建议:一是要进一步突出宏观把握。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特点决定了幼儿教育必须是整体性的教育,它具有高度的整合性。而各个幼儿、各个幼儿园都有自己发展的个性和实际运做。因而,政府对幼儿教材不能也没必要规定太细、太具体,只能从宏观上把握,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从目标、内容与要求等大的方面予以规定和指导;幼儿园内部的课程改革则要注意关注幼儿的实际生活,积极利用周围环境和社区环境,关注课程各领域的有机整合,促进幼儿整体、和谐、主动、健康地发展。要认识到国内外环境、家庭、幼儿园及社区文化生活气氛,师生、同伴、亲子等关系无不对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产生影响。
二是要注意两个衔接。一方面是幼儿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衔接,既要事先大致了解幼儿入园前的家教环境和家教习惯,又要同家长协调好在园幼儿学时以外的家教方式,让园教和家教和谐一致;另一方面是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注意幼小衔接的合理性和连贯性。幼儿的学习,不在于学到什么,而在于学会怎样学习,教师要从小教会孩子养成自我学习的良好习惯、喜欢学习,并具备一定的自学方法和自学能力。那些让幼儿过量的识字阅读,或者超前学习小学课程的做法都是应该慎重的。
——中央教科所学术委员会程方平主任访谈录
文/张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