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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期 保护眼睛,年年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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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0-27 11:31:02

  宝宝的眼睛一直在发育,年龄不同,妈妈保护宝宝眼睛的方式也不同。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眼部保健重点。

人眼作为一个重要的感觉器官,具有特殊的结构与功能,人类近90%的外界信息是通过视觉获得的。婴幼儿,正处于眼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保护好他们的眼睛,就显得尤为重要。

婴幼儿眼的生长发育过程

婴幼儿眼的生长发育不是从出生后才开始,而是从母亲怀孕的第一天起即开始了生长发育的全过程,因此它是人类最早生长发育的器官之一。在出生前的漫长时期中,眼睛受伤害的机会很多,如孕妇妊娠期患病,接触有毒物质或生活不正常等,均有可能影响胎儿眼的正常生长发育。

同时,人眼又是人体生长发育最快的器官,与人脑组织生长速度相近。在快速生长的过程中,又具有阶段性。自出生到3岁,主要完成眼的结构发育,而4~13岁间,基本完成眼功能的发育。在多种内外因素的作用下,儿童眼生长发育有很大的易变性,包括生理性改变和病理性改变,而这些变化中最主要的是屈光系统的变化,这就造成了眼的可塑性。其发展规律是从生长早期的远视眼开始,随着人体发育过程的完成而逐步达到视力发育正常。

新生儿已经有了光觉,如果你用手电光突然照新生儿的眼睛,他会皱眉、闭眼,如果在睡眠状态,光刺激可使他扭动身体,甚至觉醒;婴儿在4~8周时可有保护性瞬目反射,即如果有物体突然出现在眼前时,他会闭目躲避;到2~3个月时表现为有注视能力,可用眼睛追随一个移动的目标;4~5个月时可识别物体的形状、颜色、认识母亲;1岁~1岁半时可有不完全集合功能,即随着眼前一个目标由远而近,双眼可随之向中间旋转;2岁时视力可达0.5;3岁时可达0.7;4岁0.8;5岁时大多能达到1.0。

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的眼保健重点

由于儿童眼发育具有发育早、生长快、变化大的特点,且具有阶段性,因此,在不同发育时期,应有重点地关注儿童眼发育和眼保健的不同问题。

胎儿期:母亲要避免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自母亲怀孕起,就应该尽量避免可能受到的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如宫内感染、母亲患妊娠中毒症、不适当使用药物、接触毒物和射线等等。并应进行遗传性眼病的咨询。

新生儿期(出生至28天):尽早发现眼睛发育的先天异常

应注意双眼的大小、外形、位置、运动、色泽等,尽早发现先天异常,并应防治源于产道的感染性眼病。

婴儿期(1个月至1岁):应注意避免外界不良因素对眼的影响。

1、防止眼内斜:如大多数父母经常喜欢在小婴儿的床栏中间系一根绳,上面悬挂一些可爱的小玩具,逗引孩子追着看。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眼睛较长时间地向中间旋转,就有可能发展成内斜视,也就是俗称的“斗鸡眼”。正确的方法是把玩具悬挂在围栏的周围,并经常更换玩具的位置。

2、预防眼内异物:由于小婴儿的瞬目反射尚不健全,此时应特别注意预防眼内异物。如刮风天外出,应在小儿脸上蒙上纱巾;扫床时将小儿抱开,以免风沙或扫帚、凉席上的小毛刺进入眼内。由于小婴儿大部分时间在睡觉,眼内有异物也难于发现,若继发感染,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3、勿遮挡眼睛:由于婴儿期是小儿视觉发育最敏感的时期,如果有一只眼睛被遮挡几天时间,就有可能造成被遮盖眼永久性的视力异常,因此,如果小儿某眼患病,也一定不要随意遮盖。
(转下文)

保护眼睛,年年不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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