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新闻 “撞死小学生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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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04 12:33:25
近日,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侦破组民警数次南下,历尽千辛,终于将一名潜逃在外达8年之久的交通肇事人敦促“回家”。
1999年12月11日11时10分许,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县城区众兴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小学生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事故处理组民警迅速出警,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通过现场的勘察、走访,得知肇事车是一辆拖运黄沙的手扶拖拉机。负责此事故的经办民警很快从农机安全监理所调取该车的资料——车牌号为江苏NJ1154的拖拉机,车主周某(男,1977年2月5日生,系泗阳县众兴镇五里村人)。泗阳警方备好手续,并将着手实施抓捕,可肇事逃逸者似乎从人间蒸发了,与家人一起逃走,从此没了音讯。
此案由于性质恶劣,肇事者身负一条人命,一直逍遥法外,该案江苏省公安厅命为挂牌督办案件。在此期间,泗阳公安交巡警大队也多次动用警力,欲缉拿周某,但均都未果。
2006年4月,刚上任不久的朱红军大队长了解此案后,为侦破此案,组织了事故处理组民警开了个专题会。随后,挑选了部门精英警力,成立了侦破小组,寻找周某的线索。天道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周的辖区派出所的档案室里,了解到周的父亲是安徽省寿县人,侦破小组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后,即刻奔赴安徽,数次“登门拜访”、“蹲点守候”,但并未发现周的行踪。
今年7月下旬,朱红军大队长亲自带队南下,分别找周某的姨父、姐姐等亲戚,与她们唠家常,宣传党的政策,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泗阳警方历经7天的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思想工作下,周某于7月31日,在其亲人的陪同下,终于“回家”投案自首。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芯蕊休 闲 宝 贝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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