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科尔伯格提出的6阶段理论大部分得到确证,但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例外。第6段是最高级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人的道德观念纯粹以抽象的原理为依据,处于这一阶段的人是寥寥无几的。至于前几个阶段,许多人的研究结果表明,幼童道德意识的类别远比科尔伯格模式丰富。换言之,他们作出规范行为不仅仅是出于对受到惩罚的恐惧。另一方面,儿童都意识到与他人共享是自己的一种义务,即使父母反对也应如此。学龄前儿童通常赞成平均分配食品,并且拿出的理由是体谅别人(如“我想让朋友心情愉快”)、礼尚往来(如“她的玩具都让我一起玩”)和平均意识(如“我们得到的东西都应该一样”)。这些意识的形成都来自与共同玩耍的伙伴的相处。他们逐渐认识到,如果谁做事不公,就会有麻烦出现。
然而事实上,上面所讲的几种传统理论都不足以解释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过程与道德行为的表现,都未能抓住道德生活两个最根本的方面,即性格与决心。无论儿童早期的价值观体系如何形成,问题的关键是:是什么使儿童行为符合自己的信念的?这一问题是当前科学研究的重点。 休 闲 居 编辑休 闲 宝 贝网
儿童同成年人一样要抵御各种诱惑。为了考察幼童在诱惑面前表现如何,我和当时在克拉克大学的同事作了这样一个实验:我们让孩子们分成4人小组进行实验,给他们线和珠子,让他们做成手调和项链,做完之后连连向他们表示感谢,说他们做得非常漂亮,还奖励每个小组10块巧克力。接着真正的试验便开始了:我们告诉每个小组,必须想出分配巧克力的最佳方案。然后我们走出实验室,透过只能往里看的观察窗进行观察。
实验开始之前,我们询问过参加实验的儿童对于公平的认识。实验开始后,我们给其中的一个小组发的是与真巧克力几乎一模一样的纸板。我们观察了4岁、6岁、8岁和10岁的小组,以便考察各小组口头上的道德观念与实际情形下的道德观念是否会随年龄的变化而不同。
接受试验的儿童道德观念确实有所不同,但主要受利己观念的影响。拿到纸板的孩子比拿到巧克力的孩子几乎要大方3倍。但是道德观念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例如,原先表示愿意按照各人功劳大小分配巧克力的孩子在实际情况下主张按劳分配的可能性也最大,可当他们能够声称自己干得最好时,便往往贪婪地说自己干得最多最好。而如果不能报头功时,稍加劝说,他们便不再坚持按劳分配,转而主张平均分配。
即使如此,那些儿童也没有完全放弃公平原则。他们有可能由公正原则转为其他原则,比如由按劳分配转为公平原则,但他们并不以自我中心的理由为借口。此类借口往往出自那些声称自己既不相信公平原则,也不相信按劳分配的儿童。大些的孩子往往更相信公正原则并言行一致,即使这样做对自己不利。这一发现可以证实一个令人安慰的理论,即随着儿童逐渐成熟,其行为受道德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