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孕妇是忌食辛热食物的,而狗肉热性又很大,最好不要食用。但什么都要有个量,如果少量食用狗肉是非常有营养的,怕只怕一般人控制不了这个“量”字,所以准妈妈网提醒各位为了胎儿的健康,最好忍耐一时。以下是怀孕后的忌食原则,以供参考!1.忌食有堕胎作用的水产品 许多水产品有活血软坚的作用,食后对早期妊娠会造成不良影响。 如螃蟹、甲鱼、海带等。螃蟹其性偏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尤其是蟹爪,有明显的堕胎作用;海带有软坚散结的功效;甲鱼则具有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的作用,因而有堕胎之弊。2.忌食滑利之品 寒性滑利之品如黑木耳、山楂、荸荠、米仁、马齿苋等物,对怀孕早期有一定的影响。如药理实验证明,米仁对子宫肌有兴奋作用,能促使子宫收缩,因而有诱发流产的可能。3.忌热性食物 根据产前宜清的药食原则,怀孕期妇女应避免进食热性食物,因热性食物能使人体内热加重,有碍机体聚血养胎,这类食物如羊肉、狗肉!!!鹿肉、公鸡肉、麻雀、海马、香菜、荔枝、桂圆、杏子、杏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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