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新闻 小卖部卖儿童游戏机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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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19 10:53:36
日前,北京石景山消费者协会苹果园分会接到李女士的投诉,李女士9岁的孩子在一家小卖部花了820元买了一台游戏机,带到学校上课玩时被老师没收。
老师向李女士反映情况后,她问孩子:“你在哪儿买的?多少钱?钱又是从哪儿来的?”孩子说:“钱是从家里拿的,游戏机是在小卖部买的。”李女士带着孩子来到小卖部,质问老板:“他还是个孩子,你为什么卖给他这么贵的东西?”老板说:“我只要给钱就卖货,谁拿钱我就卖给谁。小孩要买游戏机,我当然可以卖给他。”
当李女士要求退货时,老板不同意,双方发生了纠纷。
消协在调查这起纠纷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认为自己有理。消协认为,消费者是刚刚9岁的孩子,他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后,在消协的反复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协议:扣除磨损费70元,退还消费者750元。
为此,石景山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儿童购物需要监护人陪伴。他们还建议有关部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从孩子抓起,中小学校应开设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课;经营者要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卖给儿童价格较贵的商品时应征得其家长同意;父母应针对孩子的消费特点严格管理、正确引导,孩子购买商品时家长应陪同;当孩子接受服务时,家长应当与提供服务的单位签定合同。
编辑:小元休 闲 宝 贝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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