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 什么时候开始做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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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01 10:23:43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便于医师及早了解孕妇的全面情况和发现潜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娩的各种因素,受孕后最迟不要超过3个月就应该到医院做第一次产前检查。
检查时医师要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情况,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这次怀孕的头两个月内有否患过病毒性流感或出过风疹?是否近亲结婚?双方直系亲属中有否患有遗传病、高血压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没有生过畸形儿?有没有对某种药物过敏史等等。调查了解这些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情况对孕妇和胎儿健康都可能发生影响。早孕期的健康检查能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如果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不适于妊娠的疾病,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方法终止妊娠,以免使孕妇发生难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损失,或威胁母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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