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产后 乳母忌用哪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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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3 13:44:13
1.硫酸链霉素在一般情况下,用药期间乳中链霉素浓度并不高,但当乳母肾功能受损时,进入乳汁中的链霉素浓度可增加二十五倍之多,其毒副作用可使乳儿听力受损,故此时应停用。 2.巴比妥类巴比妥类药物是一种酶促剂,即使低浓度的巴比妥进入乳汁中,也能促进乳儿内源性物质的代谢。当乳母服用量较大时,会使婴儿嗜睡,故忌服。 3.利血平可引起乳儿的气管、支气管分泌增加,鼻塞、发绀、食欲不振、腹泻等。 4.氨茶碱可使乳儿精神不安,睡前烦躁。 5.四环素小儿直接服用四环素,可发生黄牙(四环素牙)和骨生长抑制,已不用。但乳母服用四环素者还是存在的,它可通过乳汁使乳儿产生同样的不良反应。 6.氯霉素乳母每六小时服一至二粒已可引起乳儿骨髓抑制及拒绝吸乳或喂奶时睡觉、吮奶后呕吐等副作用。 7.磺胺类如夏方磺胺异恶唑片,对血液中缺少六半格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的乳儿易引起新生儿黄疸。乳汁中的磺胺量,也足可导致乳儿溶血性贫血。 8.安定安定及其代谢产物可造成乳儿昏睡、体重减轻。若一旦药物蓄积,可引起新生儿黄疸。 9.丙基硫氧嘧啶可抑制乳儿甲状腺功能,引起粒细胞减少。 10.吗啡可抑制乳儿呼吸,婴儿对吗啡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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