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灭亡,大批艺人和乐舞作品散失在民间,辉煌唐舞落下帷幕之后,舞蹈走在衰落直至消失的道路上。如果,我们从更宽的范围来看,这种舞蹈发展的衰败,只是在宫廷舞蹈的线索上。因为,宋代以来,城市发展,商业繁荣,行会制度兴起。
在这样新生的社会土壤中,民间舞蹈如异军突起,展示了舞蹈发展的另一景观。休 闲 居编 辑休闲 宝 贝网
宋代出现了庞大的民间舞蹈表演队伍,叫“舞队”(或“社火”)。这种表演队伍将音乐、舞蹈、武术和杂技等多种技艺节目综合一起,以游行队伍的形式,展出表演。这种民间舞蹈演出活动,一般在新年、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日子举行。这时城市中已出现了专门表演场所“勾栏”“瓦舍”。民间舞蹈活动一般在“勾栏”“瓦舍”或广场中表演。在民间舞蹈活动中,有不少身怀绝技、技艺高强的节目,如可在数丈高的竿上列横木,并在横木上吞吐烟火,装神弄鬼,效果惊险。或缘数丈高竿而上抢金鸡。当时遇到宫廷节日时,民间舞蹈艺人,特别是那些容貌好技艺高的女艺人,被召进宫中表演。宋代著名的民间舞蹈节目有:表演农家生活的小型歌舞《村田乐》,假面舞蹈《抱锣》,滑稽舞蹈《舞鲍老》,表现乘舟荡漾的《旱龙船》,表现骑马起舞的《竹马儿》,讽刺滑稽舞蹈《十斋郎》,哑剧舞蹈《耍和尚》,表现钟馗打鬼的舞蹈《舞判》,表演舞旗的《扑旗子》,表现军阵生活的舞蹈《蛮牌》,表现战争生活的舞蹈《讶鼓》,自娱即兴的舞蹈《踏歌》,另外还有《狮子舞》《腰鼓》等。在民间舞蹈活动中,各个“舞队”竞相表演,赛技艺赛水平。舞蹈节目演出,可以持续一整天也演不完。在节日里,民间艺人被组成社团表演,节日后就解散。舞蹈传授以师徒相传的形式,这种情形使不少民间舞蹈得以发展,许多节目流传至今。
这一时期,宫廷“傩礼”仍然保留。宋代宫廷每年按例举行“傩礼”活动,由教坊伶工扮成门神、将军、判官、钟馗、灶君、土地爷等诸神形象,戴面具起舞。“傩礼”带有当时戏曲表演成份。明清时宫廷“大傩”一直延续,但风格比较轻松。在戏曲发展的影响下,“傩礼”活动,逐渐向戏曲形式发展,成为“傩戏”。
明代时,民间歌舞活动也很盛行。宋代以来的民间舞队依然存在。明人姚旅在《露书》中写到,当时山西洪桐有多种民间舞蹈,如《凉伞舞》《回回舞》《花板舞》。在福建、浙江一带流传反映战争内容的《藤牌舞》。明代春节期间举行“行春之礼”盛大歌舞游乐活动,歌舞盛况正如“铙吹拍拍走烟尘,炫服靓妆十万人”“观者如山锦相属,杂沓谁分丝与肉”。其中有“假面胡头”“观音舞”“采莲舟”“捶大鼓”等多种节目。明武宗时,各省要挑选精通歌舞的艺人进宫。明孝宗时,宫廷曾表演“狮子舞”给外国使臣观看。
清代民间舞蹈活动仍很流传。史籍记载,清代已有明确的“秧歌”活动。据清人李调元的《南越笔记》记载,当时春耕农作时,人们在捶鼓声中插秧,“群歌竞作、弥日不绝”。当时“秧歌”活动在城市和农村都很流行。这是农作歌舞的进一步发展,形成民间舞蹈形式。当时的秧歌活动是“秧歌小队闹春阳,毂击肩摩不暇狂”“画鼓秧歌不绝声,金钗撇下迷归路”,可见其歌舞活动的热闹场面。清代宫廷也有“打春”仪式,其时民间歌舞场面,仍然是“观者如市”。清代“秧歌”不仅在广场表演,也在戏馆里表演。“秧歌”进入戏馆与戏曲相杂而演,有发展成为表演艺术的趋势。清代宫廷聘“秧歌教习”在宫中传习“秧歌”。宫廷娱乐除了戏曲表演以外,舞蹈活动就是“行春”之礼等民间舞蹈了。
清代传统灯节或迎神赛会时,多种民间艺术组合一起表演,形成一种综合性表演队伍,叫“走会”。清代“走会”与宋代民间“舞队”,以及宋、明时期的“社火”十分相似。现存的清代《北京走会图》中反映出的民间舞蹈节目有:《旱船》《杠子》《花砖》《开路》《中幡》《小车》《扛箱》《花坛》《双石》《地秧歌》《少林拳》《狮子》《花钹》《高跷》《胯鼓》等十几个节目。其中《地秧歌》至今仍保留在民间舞蹈之中。明清时,宫廷曾有过禁止民间歌舞杂技表演。明朝初年,禁止歌舞,如有违者,施刑处罚。清代康熙年间,禁止民间“秧歌”游唱活动。可见当时民间舞蹈活动的流行。
明清时代表性的民间舞蹈有《秧歌》《高跷》《旱船》《小车》《竹马》《太平鼓》《霸王鞭》《大头和尚》《龙舞》《狮舞》《面具舞》《花板舞》《凉伞舞》《采茶灯》《花鼓灯》《英歌舞》等。
《秧歌》,一般在年节群众娱乐活动或朝山进香风俗活动以及城市戏馆、宫廷娱乐活动中表演。秧歌源头可以溯自古代模拟性的农业劳作舞蹈。与插秧、薅秧等劳动也有关系。宋代的民间舞蹈《村田乐》与《秧歌》有一定联系。《秧歌》载歌载舞,从单一民间舞蹈节目逐渐发展成综合性民间歌舞形式。
《高跷》,是民间舞蹈活动中杂技性舞蹈节目。舞者双足踩在有踏脚板的木棍上,表演各种动作技巧,同时扮演各种人物角色。这个节目多与《秧歌》同台演出。
《旱船》,表现水上行舟的舞蹈。唐宋时,宫廷就有类似的舞蹈。
《跑竹马》,多是儿童节目,表现儿童骑马戏乐的舞蹈。
《太平鼓》,在明清时娱乐活动和民间巫术活动中均有此舞表演。舞人执鼓而舞,以旋转动作为主。据史籍记载,多是女子或儿童表演,舞起来“响彻胡同内外城”。
《霸王鞭》,又叫“打连厢”,舞人手拿装有铜钱的木棍,挥舞击碰身体四肢。表演时“霸王鞭年金钱落”。
《大头和尚》,是人物装扮的哑剧舞蹈,欢乐轻松。宋代“舞队”已有此节目。
《龙舞》,明清时普遍流行,南北方皆有。龙既是权力象征,又是风调雨顺的标志。汉代“百戏”就有舞龙的节目。明清时《龙舞》多姿多彩,舞龙技巧很高,正如清人的龙灯诗中所描写,“鳞甲倏喷火,飞腾照夜飞”“电激一条龙,波翻百面雷”。龙舞流传上千年,各地区舞龙风格不同。由于不同地理环境,龙的表现各不同,如“布龙”“百叶龙”“段龙”“板凳龙”“香火龙”“水龙”等等。至今龙舞一直保留在民间(见图6)。
流传至今的汉族《龙舞》
《采灯舞》,舞人手执花篮载歌载舞。
《盾板舞》,是反映战争生活的操练舞蹈。传说是明代将领戚继光平倭寇事迹中流传下来的。
《英歌舞》,是表现农民英雄形象的舞蹈。
《花鼓灯》,是由带有故事情节人物扮演的小型歌舞,后发展成民间小戏。
《狮舞》,早在南北朝时,已有狮舞记载。唐代宫廷有舞狮表演。明清时,宫廷和民间都有狮舞表演。舞人披狮子道具表演,另有一人在旁以球相逗,是一种活泼轻松的舞蹈。有诗描写,“毛羽狻猊碧间金,绣球落处舞嶙峋”。《狮舞》在民间广泛流传以来,发展变化成多种形式,如“线狮”“火狮”“雪狮”等。
《面具舞》,主要在“傩祭”时表演。用来驱除疫鬼,消灾除难。明清以来,“傩祭”受戏曲影响,逐渐向“傩戏”发展。
宋代以来,民间舞蹈在宫廷以外的社会舞台上大放光彩,衔接了从唐代以来,宫廷舞蹈发展日趋衰落而将出现的舞蹈发展的空隙。民间舞蹈的发展与宫廷舞蹈的发展,共同完成了整个舞蹈历史的建构。
除此之外,明清时期,边疆开发管理不断加强,边疆少数民族民间歌舞活动,不少被记载下来。边疆少数民族舞蹈,是整个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舞蹈,首推新疆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舞蹈。汉代张骞通使西域以来,新疆地区的乐舞不断传入中原地区,对古代舞蹈发展起到过重要影响。明清时期,新疆维吾尔族有音乐、舞蹈、器乐演奏组合一起的大型组曲——木卡姆。木卡姆的结构与唐宋大曲大致相同,这是民族乐舞文化交流影响的结果。据维吾尔族古文字手抄本《艺人简史》记载,这一时期新疆地区活跃着不少优秀的艺术家,他们在音乐、舞蹈、诗歌、演奏上,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在当时产生过很大影响。
西南地区的傣族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明代《百夷传》(即傣族先人)记载,傣族先人在宴会时,有歌舞相伴,其中有仿照中原音乐而作的“大百夷乐”;有缅甸风格的乐舞“缅乐”;有傣族民间乐舞“车里乐”。当时已有“孔雀舞”流传。
南方的壮族也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著名的广西花山崖画展示了壮族先民的生活画面。壮族以铜鼓为权力象征,在迎神赛会时或婚丧风俗中,击鼓集众,随鼓声而歌舞。壮族先民在婚嫁仪式中,有“盛兵陈乐,马上飞枪走球,鸣饶角伎”的场面。有著名的“打桩舞”,年节时表演,舞者手执木棍,相互碰击,在对击、转身、换位的变化中载歌载舞。
西南地区的苗族有代表性舞蹈“芦笙舞”,明清时对此有不少记载。此外,苗族还有“跳月”民间歌舞。跳舞时,人们并肩而舞,男吹笙,女振铃,旋跃而舞。现故宫博物院有清代苗族“芦笙舞”“鼓舞”的图画。
西南地区的彝族,历史悠久,支系较多。有着本民族的文字和音乐舞蹈文化。明清时,彝族先民就有“火把节”风俗,其时,人们身着盛装,手执火把到田间驱除害虫。男人吹笛弹弦,女人随乐拍手旋转而舞,叫“阿细跳月”。云南彝族有“三月三”“跳左脚”的风俗,人们吹口弦,弹月琴,跳左脚,男女欢歌跳舞。
南方瑶族、土家族等,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明清时,这两个民族都流传“长鼓舞”。土家族的“摆手舞”是一种古老的舞蹈,表演时有风俗仪式,随后由锣鼓伴奏,摆手而舞。许多动作手势,都与农业生产劳动有关系。土家族还流传一种古老的传统舞蹈“毛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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