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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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问题 《民法总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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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24 0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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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宝贝网回答:
我这里有大纲,你看是不是。。
《民法总论》教学大纲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法的法源
第三节民法的本质
第四节民法的本位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能力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义务
第六节民事责任
第三章物
第一节作为权利客体的物
第二节物的分类
第四章民事主体——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制度
第五节宣告死亡制度
第六节人格权之保护
第七节住所
第五章民事主体——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
第二节法人的本质
第三节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节法人的成立
第六节法人的机关
第七节法人的住所
第八节法人消灭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四节意思表示
第五节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六节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七节条件、期限
第八节期日、期间
第九节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十节民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的概念
第二节代理关系
第三节代理权
第四节代理的分类
第五节代理行为
第六节无权代理
第七节表见代理
第八章诉讼时效
第一节时效的概念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四节诉讼时效期间
第九章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
第一节民法的效力
第二节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第四节民法解释方法与漏洞补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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