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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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问题 应该用什么理由来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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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5 18:45:23
>>>>>>>>提问
我现在快要16周岁。我想改名字,但我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才合适,最容易被批准。那理由还要学校批准的。希望大家多多帮忙! 我的名字暂时没有重名。用普通话读也没有谐音。也没有颠倒性别。但我很想把名字改掉。 休 闲 宝 贝 网
>>>>>>>>休闲宝贝网回答:
为什么要学校批准阿???不明白了。。和学校应该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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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更改姓名的政策有了松动。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区民警,他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分局审批,然后通知你结果。只要理由比较充分(如单位有重名,姓名谐音不佳,字面性别趋向颠倒等等均可视为理由充分)通过审批的希望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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