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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期 儿童性侵犯:阴影不会相伴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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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9-17 07:07:24

 


休 闲 居编 辑休 闲 宝 贝网


  越来越多“浮出水面”的儿童性侵犯事件令人发指。调查显示,仅从去年1月至今年6月,在全国报刊和网站中公开报道、并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的儿童性侵犯案件就达36起。如果再加上其他社会机构接到的举报就更多了。此类案件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儿童性侵犯是指:18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所遭受的任何违背个人意愿,或非知情同意情况下发生的性活动。侵犯者是受害者熟悉的、相对处于权势地位的家人、亲属、熟人,也可以是同龄人或陌生人。



  此类案件表现出一些相同特点:侵犯者基本都是孩子的熟人,以学校老师居多。孩子都曾受到侵犯者不同程度的恐吓、欺骗,“不听话”的孩子都受到当众指责。有的孩子告诉父母后不被信任,受到侵犯后行为退缩、噩梦不断、性格孤僻或变得“逆反”。同样,孩子的家人也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备感无助。



  如何给遭受创伤的孩子心灵抚慰?如何帮助那些遭遇不幸的家庭?研究表明,这类儿童的心理康复水平取决于他们此后经历了些什么,取决于家庭、特别是父母所给予的支持和帮助程度。日前,本报记者对“儿童性侵犯问题”研究者龙迪进行专访,她认为,通过有效的心理帮助———



  龙迪: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系博士生,目前致力于“遭受儿童性侵犯的中国家庭经验的探索性研究”,曾在香港社会福利署处理虐待儿童问题的机构实习,并参加社工和警察联合调查儿童性侵犯的训练课程。



  期待孩子的创伤随着判决结果而消失



  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记:近来儿童性侵犯案件在媒体上频频曝光,你对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



  龙:我注意到公众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最关心的是司法判决,似乎孩子的创伤可以随着圆满的判决结果而消失。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



  在美国,一个4岁的女孩在幼儿园遭受老师性侵犯,她的母亲讲述自己陪伴孩子面对此后伤痛的七年时说:“与身体创伤不同的是,孩子遭受性侵犯没有明确的康复日期。如果没有精心的陪伴和治疗,孩子的心理创伤就成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位妈妈特别提到,孩子的康复主要归功于一位有经验的儿童精神科医生,除了定期为孩子进行心理治疗,还指导妈妈理解孩子受伤后的诸多“反常”表现。而国内目前尚无专门的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我很担心那些孩子未来的处境。



  记:那么,遭受性侵犯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心灵创伤呢?



  龙:这些过来人的共同经历是,尽管当时告诉了母亲,企图得到保护,但母亲都不相信,或者还因“胡说”遭到父母的暴打,令性侵犯持续多年。在阴暗的童年里,她们想方设法与侵犯者周旋、保护自己。有个孩子一直都不信任任何人,连课间上厕所都要抱着书包。



  她们常常噩梦连连,白天无精打采,不能专注于学习和游戏。情绪极不稳定,与同学打架、“破坏纪律”,显得十分“特别”。她们不仅经常受到侵犯者的当众指责,而且也被老师和“好孩子”疏远。几位母亲曾告诉我,孩子在遭受班主任性侵犯那段时间里,成绩下降、说谎、偷家里的钱、不愿上学等。可惜那时父母没往那方面想,以为是孩子不好,还打了孩子。



  来自西方的研究表明,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症状,比如:恐惧、焦虑、抑郁、暴食或厌食、不喜欢自己的身体、对身体有异样感、低自尊、行为退缩、攻击性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药物滥用、自杀或企图自杀。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成人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难以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有人还会多次受害。



  当这些创伤加在一起



  读书还重要吗?



  记:孩子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伤害?



  龙:人们常常会以为性侵犯是伤害了一个女孩的贞操,令她终生生活在性的耻辱中。然而,从人权道德的角度来看,儿童性侵犯是对一个生命最彻底的摧残和剥夺。它可能给孩子造成以下四种严重伤害:



  性伤害:在性侵犯关系中,侵犯者向儿童传达的是完全错误的性观念,孩子可能由此学会利用性满足自己,支配他人;或将性活动与负面情绪及记忆联系起来,从此对性产生厌恶,混淆性与情感的关系,并在行为上可能表现为过分专注于性,很难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



  耻辱感:孩子常常听到侵犯者这样的恐吓:“不听话就杀了你!”“要是说出去,学校就开除你、你妈就会死!”等等,甚至当众责备和贬低孩子。孩子会因保守黑色的秘密感到内疚和羞耻,在行为上变得孤立和退缩。当受侵害的事实被发现后,周围人往往报以负面反应,孩子更觉得自己是一件已经受损的物品。



  背叛:很多侵犯者是孩子的熟人,比如老师、父母和亲友等。这让受侵犯的孩子感受到,本应关心和保护自己的成人背叛了自己。当受侵害的事实被揭露,孩子一旦缺乏父母的支持和保护,就会更加强化这种背叛感,出现愤怒、敌意、悲伤、抑郁、不信任他人、对人缺乏良好的判断等情绪。他们要么对亲密关系不舒服,要么就特别“黏人”,或者极度“逆反”,好像一个“问题儿童”。



  无能为力感:伴随着成长,每一个儿童都会通过对自己身体和意志的控制,来树立对这个世界的信心。但在性侵犯关系中,儿童面对成人的侵害无力反抗,感到个人的权利微乎其微,既不能保护自己的身体,也不能让性侵犯停止。如果别人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自己就更加无能为力。这样的孩子经常做噩梦、抑郁、出现进食和睡眠障碍,甚至出走,可能被他人凌辱,或反过来欺凌他人。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伤害不仅出现在性侵犯的关系中,而且还可能出现在事发后孩子与他人的关系中。如果周围人对孩子的反应与侵犯者相似,比如恐吓、操纵、训斥、哄骗等,孩子就会受到“第二次创伤”。



  想想看,这些创伤加在一起,孩子怎么能不上课走神?怎么能安心读书?对他们来说,读书已经不重要了。有些孩子在受到侵犯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会在噩梦中惊醒,眼前还会突然闪现可怕的情景。这是“创伤后应激综合征”的自然情绪反应。



  假如父母感到无助



  他们怎样关怀孩子?



  记:那么,是不是所有遭受性侵犯的孩子都将终生生活在阴影中?



  龙:不是。西方研究发现,20%—40%的受害者在以后不出现精神症状。而且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儿童在诉说受侵害以后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经历了什么,极大地影响了创伤的康复。受害儿童能否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那里获得更多支持,是影响他们康复的关键。



  然而,面对孩子的惨痛经历,父母往往很难给孩子提供持续有效的心理帮助。



  记:为什么会这样呢?



  龙:每一个遭受性侵犯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痛苦的家庭。性侵犯不仅造成孩子的创伤经历,也成为整个家庭挥之不去的阴影。家庭常常为此经历很多复杂的变故,有的父母也在经历与孩子类似的创伤反应。



  一位妈妈曾眼含热泪地对我说,她非常内疚,因为她未能及时发现孩子受害的迹象,甚至还惩罚过孩子。她觉得自己是个不合格的妈妈。



  有的妈妈还会因孩子不告诉自己而感到愤怒:“她为什么会不信任我啊!”



  有时,孩子长期压抑的对侵犯者的愤怒也会投射到关心自己的父母身上,令父母忧心忡忡。



  不少父母表示,突然不知怎样管教孩子了。“以前我可以无拘无束地教育她,现在我就有顾虑了。可是,不管又不行。”特别是,当孩子表现出带有性色彩的行为时不知如何处理。毕竟,在很多人眼里,性只是成人的专利。



  此外,父母也不能与周围人谈论这些内心挣扎,即使说了,也常常不被理解,甚至遭到歧视。



  另外,家庭还可能遭遇很多现实困难,比如转学、换工作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生活适应问题。为不公正的司法判决而疲于奔命,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等。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给家庭提供足够的关怀和支持,重负之下的父母怎能给孩子足够的心理空间疗伤?怎能为孩子提供有益的支持和保护?



  给孩子处理伤痕的时间



  鼓励永远是最重要的



  记:那么,我们的社会该如何给这些家庭提供有效的支持?



  龙: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帮助这些孩子不能只依靠某个部门、某项专业,而是需要跨部门合作、针对整个家庭进行帮助。因此我希望通过研究,从受害人及其家庭的角度,深入、真实地了解并呈现孩子遭受性侵犯被发现后,整个家庭的现实生活处境。不仅了解他们的困难和伤痛,也了解他们面对创伤的勇气、智慧、力量和希望。以期研究结果有助于为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及其家人提供服务,并影响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记:你对那些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和父母有什么建议?



  龙:首先,不要内疚和自责!世界上没有全能的父母。孩子受伤害不是你的错,你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其次,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孩子可能会“不正常”,比如在噩梦中尖叫、捉弄父母、成绩下降、沉默寡言。有的孩子可能对身体接触非常敏感,拒绝你碰他,这些都是创伤反应,要给孩子时间处理伤痕。等孩子慢慢有了安全感,症状自然会消失。



  你能做的是在他做噩梦时耐心陪伴他,告诉他:噩梦会缠绕他几个月,甚至几年,这是自然的。但可怕的场景不会永远跟着他。在他想和你说话时,注意倾听,试着从孩子的角度体会他的感受。要记住鼓励永远是最重要的。



  同样,作为父母的也需要他人关注。要动员全家人一起想办法克服困难,也可以找个能安慰你的人吐吐苦水。你的情绪平稳了,才能给孩子有益的帮助。必要时可求助于心理咨询。



  有的父母为了保护孩子,尽量不对孩子“提这件事”。这样做不一定真能保护孩子,而是正在重复侵犯者的“保密要求”,这种忌讳可能会增加孩子的羞耻感。好的做法是尊重孩子的要求,做有关孩子的重大决定时,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孩子特别需要在信任中恢复自信。(与龙迪联系办法:longdi@swk.cuhk.edu.hk)



  近期披露的儿童遭受性侵犯事件



  2003年3月7日下午第二节课下课以后,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一名小学女生被一青年男子挟持出校园,遭到强暴。



  截至2002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某小学班主任程世俊在课堂内强奸猥亵女生长达两年多,班内6名女生无一幸免,被害的学生中最小的年仅7岁。



  2001年3月—2002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川口村教师刘兴国在课间和放学后,将8名不满14岁的女学生骗至其宿舍,先后对5人实施奸淫,对3人多次猥亵。



  2002年4月间,北京海淀区蓝靛厂某小学学前班四名五六岁的女生,自诉经常被男体育教师亲吻和抚摸。



  在2000年之后的两年间,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小学数学老师陈有海经常在上课时间把女生单独叫走,拉到学校小卖部旁的一间小黑屋里,或以补课为名在放学后将女生单独留下,对孩子进行猥亵。



  1998年1月—1999年8月期间,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乡小学教师任大青先后奸淫、猥亵小学生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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