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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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我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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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26 09:25:54
>>>>>>>>提问
今年7月下旬,我应聘到一家私人企业驻合肥分公司做会务统筹。试用期底薪1100,200元生活及话费补助。8月1日到8月7日为培训期,每天20元。而在这七天培训期前,有两天是无薪的工作日。8月19号,我被公司派往西安分公司出差。期间,西安分公司再次派我去下面的县出差。9月27日,我老婆和我有家庭纠纷,让我情绪失控,晚上三时,我哭醒后蹲在地上抱着隔壁床的美导哭了一会。10秒多点。抱着她的脖子。第二天,公司把我开除。并且拒绝付给我一切工资,补助及其车费。请问,我能否讨要工资和其他费用? 休 闲宝 贝 网
>>>>>>>>休闲宝贝网回答:
问题是这样的,你和美导的是 是 个人事情,
公司开除,是公事,
你只要 抓着 公司分明,就好!!!
估计,你不会再公司呆下去,但是,你一定要拿到自己该得的!!!
你去劳动仲裁,唯一支持你的理由 就是 公司分明!!!
还有,我想,你们两个一间房间,为什么要一间房间,肯定是替公司省钱,这样的话,等于是公司提供了你们机会!!!
把握好自己的证明!!!
我给你的建议就是三点:
1,证明该复印的复印,可以多渠道反映,
2,强调是公司为了省钱,所以才一间房,公司要负间接责任,(但是,如果是你们自己要开一间房间,这个问题就闭口不提)
3,着重强调公司分明。
反正你已经不会在那里了,不用顾及面子,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站起来!勇敢地站起来!拒绝软弱!
要回属于自己的!!!
支持你!!!
任何烦恼可以来找我,QQ 1799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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