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天然气阀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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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9 1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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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一楼,房子入住后 , 发现阳台的天然气管道上有两个阀门,一个是我们家自己的天然气阀门,另一个是我们和楼上5家的总阀门, 我觉得天然气本身有其危险性,而总阀又属于公共设施,为什么会在我家呢,这样让我觉得很危险而且及不方便,若要开关这一单元的天然气就要到我家来。 我想问一下,我家里这一户两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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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规定理由如下:
1 当输送人工煤气或矿井气时,我国多数燃气公司根据多年生产实践经验,规定最小公称直径为DN25。国外有关资料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也规定了最小公称直径为DN25。为了防止造成浪费,又要防止管道堵塞,根据国内外情况,将输送人工煤气或矿井气的引入管最小公称直径定为D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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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输送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时,因这类燃气中杂质较少,管道不易堵塞,且燃气热值高,因此引入管的管径不需过大。故将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规定为:天然气DN20,液化石油气DN15。
10.2.19 本条规定了引人管阀门布置的要求。
规定“对重要用户应在室外另设置阀门”。这是为了万一在用气房间发生事故时,能在室外比较安全地带迅速切断燃气,有利于保证用户的安全。重要用户一般系指:国家重要机关、宾馆、大会堂、大型火车站和其他重要建筑物等,具体设计时还应听取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确定。
10.2.21 本条规定了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具备的安全条件。
10.2.22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一般通风较差,比空气重的液化石油气泄漏后容易集聚达到爆炸极限并发生事故,故规定上述地点不应设置液化石油气管道和设备。当确需设置在上述地点时,参考美国、日本和我国深圳市的经验,建议采取下述安全措施,经专题技术论证并经建设、消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 只限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使用的厨房烹调设备采用,其装机热负荷不应大于0.75MW(58.6kg/h的液化石油气);
2 应使用低压管道液化石油气,引入管上应设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3 应有防止燃气向厨房相邻房间泄漏的措施;
4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换气次数:正常工作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不应小于12次/h;
5 厨房及液化石油气管道经过的场所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
6 厨房靠外墙处应有外窗并经过竖井直通室外,外窗应为轻质泄压型;
7 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8 燃气管道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1、10.2.23条规定等。
10.2.23 本条规定了在地下室、管道井等危险部位敷设燃气管道时的具体安全措施。
1 管道提高一个压力等级的含义是指:低压提高到0.1MPa;中压B提高到0.4MPa;中压A提高到0.6MPa。
3 管道焊缝射线照相检验,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中7.4.3.1条的规定和我国燃气管道焊接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10.2.25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均应明设,这是为了便于检修、检漏并保证使用安全;同时明设作法也较节约。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考虑美观要求而不允许设明管或明管有可能受特殊环境影响而遭受损坏时)允许暗设,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并达到通风良好的条件(通风换气次数大于2次/h),例如装在具有百页盖板的管槽内等。
燃气管道暗设在建筑物的吊顶或密封的Ⅱ形管槽内,为上海市推荐做法及规定。
室内水平干管尽量不穿建筑物的沉降缝,但有时不可避免,故规定为不宜。穿过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2.27 本条规定了燃气管道井的安全措施。燃气管道与下水管等设在同一竖井内为国内、以及澳大利亚住宅管道井的普遍做法,多年运行没发生什么问题。管道井防火、通风措施是根据国内管道井的普遍做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美国《燃气规范》和国内实际做法规定的。
10.2.28 高层建筑立管的自重和热胀冷缩产生的推力,在管道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设计、管道补偿等设计上是必须要考虑的,否则燃气管道可能出现变形、折断等安全问题。
10.2.29 室内燃气管道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否则会使管道热胀冷缩造成扭曲、断裂,一般可以用室内管道的安装条件做自然补偿,当自然条件不能调节时,必须采用补偿器补偿;室内管道宜采用波纹补偿器;因波纹补偿器安装方便,调节安装误差的幅度大,造型也轻巧美观。
补偿量计算温度为国内设计计算时的推荐数据。
10.2.31 本条规定了住宅内暗埋燃气管道的安全要求,为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外标准规定和我国上海等地的习惯做法。
机械接头指胀接、压接、卡压、卡套等连接方式用的接头,管螺纹连接未列入机械连接中。
10.2.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管道指隐蔽在柜橱、吊顶、管沟等部位的燃气管道。
10.2.33 为了使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的燃气管便于安装和检修,并能延长使用年限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条文提出了敷设方式及措施。
10.2.34 民用建筑室内水平干管不应埋设在地下和地面混凝土层内主要为防腐蚀和便于检修。工业和实验室用的燃气管道可埋设在混凝土地面中为参照原苏联《建筑法规》的规定。
10.2.36 本条规定电表、电插座、电源开关与燃气管道的净距为我国上海、香港等地的实践经验,其他为原苏联《建筑法规》的规定。
10.2.38 为了防止当房屋沉降时损坏燃气管道及管道大修时便于抽换管道,以及因室内温度变化燃气管道随温度变化而有伸缩的情况,条文规定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10.2.39 设置放散管的目的是为工业企业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首次使用或长时间不用又再次使用时,用来吹扫积存的燃气管道中的空气、杂质。当停炉时,如果总阀门关闭不严,漏到管道中的燃气可以通过放散管放散出去,以免燃气进入炉膛和烟道发生事故。
原苏联《建筑法规》规定:放散管应当服务于从离开引入地点最远的燃气管段开始引至最后一个阀门(按燃气流动方向)前面的每一机组的支管为止。具有相同的燃气压力的燃气管道的放散管可以连接起来。放散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0mm。放散管应设有为了能够确定放散程度而用的带有转心门或旋塞的取样管。
放散管要高出屋脊1m以上或地面上安全处设置是为了防止由放散管放散出的燃气进入屋内。使燃气能尽快飘散在大气中。
为了防止雨水进入放散管,管口要加防雨帽或将管道搣一个向下的弯。对于设在屋脊为不耐火材料,周围建筑物密集、容易窝风地区的放散管,管口距屋脊应更高,以便燃气尽快扩散于大气中。
因为放散管是建筑物的最高点,若处在防雷区之外时,容易遭到雷击而引起火灾或燃气爆炸。所以放散管必须设接地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确定引线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0.2.40 燃气阀门是重要的安全切断装置,燃气设备停用或检修时必须关断阀门,本条规定的部位应设置阀门是目前国内外的普遍做法。10.2.41选用能快速切断的球阀做室内燃气管道的切断装置是目前国内的普遍做法,安全性较好。
参考资料:http://www.egas.cn/gfan/gbgb/200703/192.html
如果你的确对目前的安装状况不太满意,一定不要自行改装或者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改装燃气设施,这是极其危险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室内原有燃气设施。对已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属燃气供应企业报检;燃气供应单位依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由用户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整改;由于用户逾期不改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整改后,须经燃气供应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用户确需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燃烧器具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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