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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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谁为我家孩子讨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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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2 05: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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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已经40天了,小文煜杰的尸体还冰冻在医院抢救室的冰柜中。
据法医调查,“死者文煜杰自2007年5月28日开始出现咳嗽、流鼻涕等症状,5月31日凌晨一时许,其父母带其到十四团职工医院打了一支退烧针,并给他吃了四分之一片大人吃的退烧药,当晚文煜杰睡眠好,未出现异常情况,第二天即5月31日10时30分许,其父母又带其到十四团农贸市场的医院二门诊就诊,经查文煜杰体温正常,门诊便为文煜杰进行吊液治疗,共开了四组吊液,即第一组吊液:清开灵10ml+0.9%生理盐水(量不详);第二组吊液:病毒唑0.2g+0.9%生理盐水(量不详):第三组吊液:头孢拉定0.5g+0.9%生理盐水(量不详);第四组吊液维生素K120mg+维生素C1g+0.9%生理盐水(量不详)。在打第三组吊液前诊所为文煜杰做了头孢拉定过敏皮试,皮试结果为阴性,在打第一组、第二组吊液过程中,文煜杰还与其母亲郑中竹有说有笑,还唱了儿歌,但是,第三组吊液刚打上不久,文煜杰便出现剧烈咳嗽、呕吐,鼻腔里流出少量鲜血,随之出现四肢抽搐,面色苍白,嘴唇发紫,牙关紧咬,头向后仰等症。诊所随即给予掐人中,肌注地塞米松、异丙嗪等抢救措施,因未见明显效果,随即送往十四团职工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7年6月15日新疆阿拉尔垦区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得出结论:“文煜杰生前因静脉滴注头孢拉定引起过敏反应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医院方面和死者家属没有就此事达成任何有效协议。
“活蹦乱跳的一个小男孩,十几分钟就一针给打死了”,一个60岁的老阿姨至今提起还十分痛惜,老阿姨说:“这件事周围的人都知道,大家都等着看处理结果呢。”一个青年妇女告诉记者,死亡的文煜杰“好机灵活泼的一个大眼睛男娃,太可惜了”。
记者从相关部门处取得的一份盖有农一师卫生局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看到,该医疗机构的全称是:农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代表就是十四团医院的院长雷韵秋,主要负责人是王兴平。5月31日给文煜杰注射第三瓶吊液的医护人员名叫谢香梅。
李勇同时告诉记者,文煜杰的尸体至今没有火化,还停留在抢救室冷冻在冰柜中。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二门诊的里层的门至今被锁,无法开展正常接诊和医防工作。但不管结果如何,此事件的发生和处理,对医务人员也是个教育。
当事人:明明就是医院的医疗过错
活蹦乱跳的3岁半的聪明孙孙,十几分钟就一针给打死了,到死都没有把致死人命的吊液和针头从我孙娃血管里拔出来呀。”文煜杰的爷爷、奶奶至今提起来就悲愤不已,痛哭流涕。文煜杰的妈妈平静下心情告诉记者:“娃娃就没有什么大病症,打针也是儿子娇贵,咳嗽一下就同意医生打吊液,前两瓶好好的,孩子还给我唱儿歌呢,第三针一扎下去,一二分钟时间娃娃登时就有反应不行了,眼睁睁看着我的儿子死在我的面前,到死,医院的抢救就有问题,到死把那要命的吊液和针头都没有从我儿子的血管里拔掉。”
文煜杰的爸爸文祥告诉记者,医院坚持说是医疗意外,不承认是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到今天也没有登门道歉,没有一点点的承认医院有错误。孩子死了40天了,法医鉴定也有了明确的结论,可还得再等农一师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我们已经请了律师寻求法律解决途径,一定要为孩子的死亡讨个说法。
到底是医疗过错致人死亡,还是医疗意外,医院和死者家庭各有说法,只能等待医疗事故鉴定。但有一个细节在此要提到,在法医鉴定书上记载,5月31日上午吊液打上不久文煜杰就出现剧烈反应,可直到患者死亡,整个抢救过程,那个致人死亡的吊液和针头都没有从孩子体内拔出,也没有采用应该运用的肾上腺素和糖皮质激素药物进行救治。 休 闲 宝 贝 网
>>>>>>>>休闲宝贝网回答:
反应过敏用药致死的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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