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太让人气愤了,寻求帮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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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5 00:21:21
>>>>>>>>提问
本人的摩托车于两年前近三年前别盗,在公安部门报案后又去交警大队进行报案手续.近日,我们又有买摩托车的意向,于是去交警大队咨询牌照一事,却被告知该牌照已经报废..我们十分不理解其中的缘故,随后经过他们的解释才知道车牌在两年不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就会报废.但我们却毫不知情,并没有任何有关工作人员给予书面或者头口的告知.为此,我们去咨询了他们的科长,却给予了"我完全不负责任"这样令人气愤的回答.
工作人员不仅在办理手续时没有告知我们将于四个月后拿相关的单据,也没有在四个月后我们未领取单据的情况下给予我们书面的提醒,更没有告诉我们牌照在时效内会报废这一后果,导致了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
我想问的是,他们是否有责任告知我们群众相关应该做的事情和一定的后果 ,对于现在已经造成的后果他们是否也应该负责呢??
谢谢您门的帮助,我们只想知道自己的权利,也想让那些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不负责任的"吃公家饭的"人知道,他们应该给予群众帮助,为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只会 推卸责任,阿谀奉承!! 休 闲 宝 贝网
>>>>>>>>休闲宝贝网回答:
绝对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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