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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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我弟弟死了,孩子由我弟妹抚养。我有权利把孩子领我家住一段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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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04 20: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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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出车祸死了,孩子叫我弟妹带走了。我们去看孩子想把孩子抱回我家住几天,可是我弟妹家里人不让。我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权利把孩子领回家住段时间吗。如果我弟妹在结婚,我通过什么方式可以把孩子要过来。
>>>>>>>>休闲宝贝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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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要有监护权,而监护是有顺序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
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上述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也是法定的,通常前一顺序的监护人能够监护的,后一顺序的就不应担任监护人,这是为了保护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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