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孩童幼儿园里上厕所摔破头,法院认为,幼儿园未尽充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过错责任。
2008年6月22日,广州中院公布此案,幼儿园赔偿694元给伤者、退还入托费500元,但该案的受理费则由伤者方负担1822元。休 闲 宝 贝 网
2006年2月16日上午11时许,广地幼儿园的老师组织小朋友上洗手间,小轩摔倒碰到便池上,致其额部出血。经诊断小轩的伤情为“前额皮肤裂伤约2.5cm,边缘挫伤。广地幼儿园支付了检查及治疗费用。
小轩额部的伤口于2006年2月23日拆线,可见疤痕。小轩家人为治疗支付了医疗费44元,其后则从广地幼儿园退学。
法院确认小轩的损失为:医疗费44元、交通费150元。另外,小轩年龄尚幼,发生上述事故,精神上受到一定的惊吓,其额部的疤痕对其以后的生活亦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故酌情判令广地幼儿园应赔偿小轩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