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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新闻 抱错娃娃 16年后医院要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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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08 09:34:50
白银“串子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被驳回
16年前,因医院医护人员的疏忽,导致两个婴儿在医院被错抱。16年后,发现真相的两个家庭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西北地区首例“串子纠纷”案一审开庭后,由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当庭调解,2008年7月1日,平川区法院二次开庭,最后法院判处被告赔偿6名原告30.5万元。 休 闲 宝 贝 网 开庭当日,法庭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后认为,原告徐小兰、马朝秀在被告靖远煤业总医院住院分娩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导致两名新生儿被并无血缘关系的父母带走,使6名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对此被告负有完全责任,应赔偿6原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及实际的精神损失。结合侵权后果及本地区生活水平,判决被告赔偿雒喜彪、徐小兰、刘成勇、马朝秀4原告精神抚慰金各4.6万元,两个孩子遭到的心理创伤较为严重,因此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抚慰金各5万元。被告须赔偿原告徐小兰夫妇寻亲过程中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1.9984万元,赔偿原告马朝秀夫妇误工费2000元。6原告要求被告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的主张,因被告在本案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已向6原告表示诚恳道歉,并被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故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案件回放
1992年1月7日,原告雒喜彪、徐小兰夫妇与刘成勇、马朝秀夫妇在被告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各顺产一男婴,在母婴被分室看护过程中,由于管理原因,致原告两家人的新生儿被互换,最后原告两家人各自领走了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婴儿。随着孩子的成长,原告雒喜彪、徐小兰夫妇发现自己的“儿子”相貌体态并不像自己,便产生怀疑。
在2007年6月下旬和2007年8月初,雒喜彪夫妇两次对家人进行DNA鉴定,确认了从医院领回来并养育了16年的“儿子”与其无血缘关系。被告配合雒喜彪夫妇查阅当时产子及同时住院产子人员的病例档案,查找当时有可能发生“串子”的相关人员的住址,最终找到了刘成勇夫妇家。经过DNA鉴定,结果确定两原告之“子”互为双方亲子。
2008年初,两个家庭一纸诉状将靖远煤业总医院以人身侵权名义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两个家庭交通费、亲子鉴定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包括姓名权、监护权索赔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费用共计93.5万元,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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